4月15日,杭州市政府副市长、京杭运河(杭州段)市级河长项永丹专题调研运河“河长制”工作,并主持召开现场专题会议。运河省级总河长联系部门省农业厅,市政府副秘书长朱云夫,市运河综保委、市农业局、市建委、市城管委、市环保局、市林水局、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,江干、下城、拱墅、余杭区河长及相关街道(乡镇)级河长代表参加调研和专题会议。
与会人员首先坐船实地查看了运河水环境现状、运河沿岸排污口整治及运河沿岸景观建设等情况,随后在船上召开了专题会议。会议传达了4月10日运河省级总河长黄旭明副省长在运河“河长制”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工作要求,听取了市运河综保委等有关部门和各相关城区关于运河“河长制”工作情况的汇报,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。
项永丹指出,全面实施运河“河长制”工作对改善杭州市运河水环境、促进“五水共治”、建设“美丽杭州”和助推运河申遗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项永丹肯定了运河水环境治理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,同时要求对现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,要市区联动,协同推进运河水环境治理。项永丹强调,各区、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大运河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性,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,紧紧围绕运河“河长制”工作目标,狠抓落实、全力推进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一是要明确责任,进一步明确治理范围,强化部门职责,层层落实责任。二是要摸清家底,继续开展全面调查,建立信息档案,加强监控管理。三是要细化方案,明细阶段性的目标,突出重点,配套措施要跟上。四是要抓实项目,深化项目前期,加快建设进度,加强要素保障。五是要完善机制,通过建立运河“河长制”联席会议制度,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,加强上下游协同,加强督促检查。市运河综保委、市农业局和余杭区作为杭州市运河市级河长联系部门,要积极承担起联系部门职责,加快推进杭州市运河“河长制”各项工作,并协助市级河长履行指导、协调和监督职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