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招标公告中第五条“投标人资格要求”
1、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1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1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1.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更正为:
1、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1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1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1.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2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。
2、招标公告中第六条“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”
时间:2021年6月8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(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,上午:8:30-11:30,下午:14:00-17:00
更正为:
时间:2021年6月9日起至2021年6月16日(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,上午:8:30-11:30,下午:14:00-17:00
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日期: 2021年6月9日